- 峰会艺术品鉴定承保联合体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坚定文化自信、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指示精神,规范艺术品鉴定工作,建立统一的艺术品鉴定服务体系,促进艺术品鉴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推进艺术品金融化进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协调、团结、共享”的理念,广州市艺术品鉴定协会联合同行业共同发起“峰会艺术品鉴定承保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
第二条 联合体是由从事文化艺术工作者及热爱文化艺术事业的专业人士及单位自愿结成的行业自律组织,旨在推动艺术品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联合体的宗旨是:传播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保护我国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艺术品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健康可持续发展,为促进我国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和中华文化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第四条 联合体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广州市艺术品鉴定协会管理制度,按照本管理规定开展工作。
第五条 联合体设立联合体办公室,是联合体具体事宜的执行组织。
第六条 联合体办公室的职责
(一)负责组织、管理、协调联合体相关工作;
(二)负责起草联合体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定,并报广州市艺术品鉴定协会审核批准;
(三)负责广州市艺术品鉴定协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本管理规定经由广州市艺术品鉴定协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八条 对本管理规定的修改和补充,经广州市艺术品鉴定协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九条 本管理规定由广州市艺术品鉴定协会负责解释。